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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相关渠道消息,元气森林诉某自媒体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二审已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一审被告(该自媒体)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2021年4月28日,某自媒体通过其社交媒体账号发布了针对元气森林的侮辱、诽谤性言论,元气森林将其起诉至有关法院。经过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该自媒体侵犯元气森林名誉权,在涉案微信公众号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元气森林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上述判决。
资料显示,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为美好生活创造健康好产品的中国食品饮料企业。公司成立于2016年,曾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度中国诚信品牌”“2020年度脱贫攻坚优秀奖”等称号。目前旗下拥有元气森林气泡水、外星人电解质水、无糖草本茶——纤茶、燃茶、元气满满乳茶、冰茶等系列产品,销售网络覆盖全国,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同时,出口美国、澳大利亚等40多个国家。
对于此次判决,业内人士表示,“媒体监督对于企业乃至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近年来,一些自媒体为了博得流量,故意编造、散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抹黑企业及品牌并以此牟利,对企业和品牌造成了巨大伤害。这次诉讼的胜利是元气森林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成功的成果。”
上游新闻 周静蓝
编辑:韦茜
责编:李宏伟
审核:王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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